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四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五)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(六)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更正为:
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四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五)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(六)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